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72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 2017]68 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 [2018]127 号),加快推进遵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淅进。综合考虑我县城市发展水平、居民生活习惯等方面实际情况,在县城区机关事业及其他学校、医院等单位先行实施生活垃扱强制分类和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 注重经验总结,不断完善体制制机制,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借鉴和引入其它地区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大胆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法治和政策制度建设,加强技术创新,利用大数据、信息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终端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主要目标
2018 年底前,在县城区机关事业及其它学校、 医院等单位实现生活拉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社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打造 10 个以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逐步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2019 年底前,县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20%以上在机关事业及其它学校、医院等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机构及饭店、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相关企业生活垃扱强制分类全覆盖。总结完善社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中心城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社区比例达 40%以上。
2020 年底前,县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社区比例达 80%以上。具备一定规模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健全,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水平明显提升三、区域范围
(一) 实施区域。在余庆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 主体范围。上述区域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学校、医院,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居民社区。选 2 个以上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四、分类主要类别别及相关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溱、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矿物机油及其包装物(国家分类方案中无此项,省方案有此项)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日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39 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二)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家庭、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 腐肉、肉碎骨、蛋売、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三)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书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四)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设置容器、定点投放,按现有收转运渠道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 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根据《遵义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参照《遵义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手册》 ,采取在居民社区设立宣传栏、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尽快确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点社区,并根据试点情况总结经验,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1.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镇管理局、县发改委、子营街道办、白泥镇人民政府) 。 2.易腐垃圾。引导居民将滤出水分后的易腐垃圾 (湿垃圾)单独收集、定点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易腐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子营街道办、白泥镇人民政府)
3.可回收物。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子营街道办、县市管局、白泥镇人民政府、县城镇管理局)
4.其他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子营街道办、白泥镇人民政府)
(二) 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实行分收分运,逐步构建分类直运体系。
1.有害垃圾应当交由环保部门许可的危险废物收运企业进行收运。危险废物收运企业根据中心城区有害垃圾的数量、种类等,合理配置转运车辆、作业人员,规划收运路线,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环保部门加强对有害垃圾暂存、运输、处置进行监管,确保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易腐垃圾由环卫公司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公司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探索以大型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辆作为临时“中转站”,对片区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集。根据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情况,逐步提升餐厨垃圾收运能力,最终达到全覆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
3.可回收物由经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探索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 开展绿色回收“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场)活动。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商务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管。
4.其他垃圾按现行办法设置容器、定点投放,由环卫部门或市场化公司按现有收转运渠道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镇管理局、县环保局、子营街道办、白泥镇人民政府) 。
(三) 加快生活拉圾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鼓励支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回收处理,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尽快完成遵义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剩余生产线建设, 全面提升餐厨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探索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易腐垃圾就地处理。建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分选、水泥密协同处置、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污泥无害化处理于一体的静脉产业园区,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设施,促进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
“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城镇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商务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管局、子营街道办、白泥镇人民政府)
(四) 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责任人, 做好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环节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生活垃圾收运登记管理台帐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坚决杜绝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重新混合收运, 对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生活垃扱强制分类责任人需组织二次分冻,确保分类达到要求后收运单位或企业再进行收运。
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责任人履职情况加强监管, 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执行情况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城管局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学校、医院、车站、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执行情况由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执行情况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日日常监管,各单位、场所、区城将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报监管单位备案。(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子营街道办、奶泥镇人民政府)。
(五) 推动党政机关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等现象要进行通报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子营街道办、白泥镇人民政府、县广播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中心、县城镇管理局)
(六) 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在城区内选择 2个类型不同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并于 2018 年 7 月底前将试点名单报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试点社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引入有实力的专业企业实施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子营街道办、白泥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县城镇管理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余庆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县发展改革委、县城镇管理局、县政府新闻办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镇管理局(联系人:钟良梅;联系电话 24626821),负责日常工作。县相关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任务属地落实,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机制,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发改委、县环境保护局、县商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子营街道办、白泥镇人民政府)
(二) 健全法规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体系,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商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执法协作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共享,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执行及管理主体的执法监督。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在现有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基础上,探索将垃圾处理费纳入其他生活缴费平合统一征收。充分发挥中央、省、市基建投资引导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国家、,省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发展力度。
(责任单位位:县城镇管理局、县发改委、县环境保护局、县招商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
(三) 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积极采用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選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 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 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 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素“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拉圾分类服务。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发改委、县环境保护局、县招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四) 强化督查考核。探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考核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人民政府每年对县直部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监督考核细则加强对部门及街道、社区的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采取适当的奖惩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苑车型标识等举措,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环卫收运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分类投放质量低、“混装混运”、收运车擱沿途遗撒等进行曝光、依法查处。强化对终端分类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安全,促进资源有效利用。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县旅游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五) 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编制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及指导手册, 让广大市民树立垃扱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将垃圾分类等环保教育列入地方教育内容,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 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形成良好社会與论氛围。
(责任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县城镇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招商局、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县广播剧)